2020年,毛里塔尼亚通过了第一部消费者保护法,即2020年6月4日第2020-007号法律,刊登于2020年7月15日第1465期《官方公报》。该法涵盖产品条件、消费者信息、救济和处罚。
保护消费者健康是该法的目标之一(第1条),第3章要求相关部委遵循有关卫生和储存条件的国际标准。根据第18条,各部委须协调采取措施,保护消费者免受威胁健康和安全的食品或产品的侵害;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了由贸易部协调的食品安全检查战略和市场监测。第44条在贸易部内设立一个机构,负责监督该法所涉的欺诈和违法行为。
第二编规定了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义务,该法还涉及标签、明码标价、食品安全以及工业产品和服务的安全。消费者保护协会可协助消费者并提起公益诉讼(第70条和第72条),第10章(第75条至第88条)规定了严厉的处罚。
实施文本:2024年2月20日第2024-027号法令依据该法规定了消费者保护协会的认可条件和程序。尚未发现废止或修订该法的法律。该法没有关于电子商务的章节。
来源:2020年7月15日第1465期《官方公报》(联合国粮农组织FAOLEX副本);第2024-027号法令(国际劳工组织NATLEX);联合国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(ESCWA)《阿拉伯商业立法框架》毛里塔尼亚概况(2023)。